2008-11-05

十七歲.歐陽夕夏

我是夕夏,歐陽夕夏。

十七歲的歐陽夕夏,瘦瘦高高的歐陽夕夏,不愛說話的歐陽夕夏,更多的時候,我會一個人發呆。十七歲的歐陽夕夏,在遇到沈家白之前,一直是一朵緊緊閉著的含羞草。

一個人,揹著長長的書包,常常跑到法國人留下來的那個教堂去聽聖經,破舊的單車,很長的牛仔褲,沒有人知道我在想什麼,常常在夜幕四合時,跑上高高的舊城牆,獨上高樓,望盡天涯。

我瘋狂地迷戀著三毛,除去白襯衣和牛仔褲,我不穿任何別的衣服。我有十雙白球鞋,輪換著穿。我知道自己是個偏執狂,所以,章小蒲說,如果歐陽夕夏喜歡了一個人,這個人就死定了。

章小蒲是我的閨中密友,這傢伙剛過完十七歲生日,但她對男孩子喜新厭舊朝三暮四,她說,因為,她有吸引他們的本錢。

不可否認,章小蒲很媚,一笑就花枝亂顫。後來我看到章子怡的時候,就感覺這世界上有些人是十分相像的。

我說你這種媚是浮光掠影,一個女人要媚到骨子裏才有味道。在十六歲的時候,我總說女人女人的,其實我們充其量是一個個小女生,當我們真正成為女人時,我盼望有人叫我女生,儘管我永遠不可能再是女生。

每個女子在長成女人之前,她的閨中密友是生命中最重要的人,在我隆重出場之前,我必須介紹一下章小蒲,從那棵花樹下遇上她之後,我的一切就改變了。

是誰說過,改變人一生的,也許只有一個瞬間?對這種說法,我無比地肯定。

十七歲時,我不是一隻蝴蝶,我是一隻醜陋的毛毛蟲,跟在蝴蝶章小蒲後邊,看著她美麗地飛來飛去。她是豔麗的,一直是。

但凡平凡如草的女生,大多是這類女子的陪襯吧?

我們第一次相遇是在進教室的剎那,她果斷地選擇坐在我身邊,那天她穿了一件泡泡紗的裙子,對於一個天天穿牛仔褲的女生來說,泡泡紗是種小資本主義情調的東西。

她身上有種迷離的東西,並不是因為她太漂亮,而是因為有些女孩與生俱來的氣質。

我們相視一笑,然後彼此介紹。

她誇獎我的名字好,說喜歡高個子瘦瘦的女生,我們成了同桌,幾天之後,就成了無話不談的死黨。十六歲的花季中,什麼都是美得蝕骨,美得心碎的東西。

我們在黃昏裏散步時她說,小學五年級,她收到第一封情書。

我知道她在和我炫耀。

夕夏,你有嗎?我微笑著,說,沒有的。

初二,她被男生攔截,並不驚慌,那時,她穿著紅格子裙子,白襯衣,泡泡袖帶花邊,是學校裏跳四小天鵝的領舞。倒是我,看到男生分外驚慌,我的臉紅得似蘋果,然後快速跑開,她說我,夕夏,你沒有見過世面。

章小蒲聰明漂亮優秀,到高三,已經是明星級人物,學校晚會的主持一向沒有換過別人。高明豔,大波浪的捲髮,還有超過同齡人的成熟,我看到她跑步時豐滿的胸,而我扁平如初,根本是春天的小桃,她卻已經到了秋天的豐潤,男生喜歡她,是這樣的自然。

章小蒲如此美麗,卻又如此聰明,她的學習成績並不輸給我,我們倆在班裏,一個第一,一個第二

不是她,就是我。

漂亮女生功課好是個奇蹟,胡思亂想的漂亮女生加上功課好就更是奇蹟,可章小蒲就是一個奇蹟。她不僅功課好,還寫得一手漂亮文章,常常在學校的校刊發表,那些朦朧的詩句,讓一些青澀的男生蠢蠢欲動,他們於是也寫來詩,一時間,校刊成了情詩大全,章小蒲卻又不玩了,她又喜歡了攀岩,週日總是約了我去。

章小蒲的父母,不過是普通工人,但章小蒲總是說,她母親是畫家,父親是工程師,除了我,沒有人揭露她的祕密。雖然是普通的工人家庭,可是她卻被嬌慣,簡陋的家中,居然有鋼琴。

所以,當她說起彈鋼琴時,是沒有人懷疑她的母親是畫家、父親是工程師的。

章小蒲是整個一中的焦點。我是焦點的陪襯,我的木訥更顯得她的靈動,我的平凡更顯得她的美麗,當我們走在一起時,是鮮花與綠葉,我未嘗不知道這個道理,可是,我喜歡她。有時,一個女孩子的虛榮是讓人討厭的,可有時候,她會顯得很可愛。

在穿上一條新裙子之後,她總是會第一個問我,夕夏,好看嗎?

每次我都堅定地說,好看。

因為,我從來不穿裙子,我喜歡穿褲子,不是因為個子高,而是因為我喜歡牛仔褲。

穿褲子的女孩子有一種極致的特立獨行和美麗,後來,看超級女生,我發現李宇春也是穿褲子的女生,而且,她有一米七四,而我一米七二!

我最喜歡的三毛的一張照片是她梳著麻花辮子穿著一條牛仔褲和白襯衣,然後戴著一頂牛仔帽子的照片,插兜站著,萬種的風情。有時,我真感謝美國的西部牛仔們發明了這種經穿而耐磨的褲子,可以把一個人的精神發揮到極致,那裏面只有兩個字——流浪。

沒有人知道我的心思,我是一朵孤獨的棉花,靜靜地開著,父母不理解我,哥哥不理解我,甚至,章小蒲也不知道我。

章小蒲把我當成朋友,一是我功課好,我們之間可以相互交流,二是我能靜下心來聽她傾訴,確切點說,是聽她炫耀。

她把情書給我看,她給我看,無非有炫耀的成分,而我並不嫉妒。

因為,我是她的朋友。

她只有我一個好朋友,那些與她長相有一拼的女生,根本吃她的醋,或者說,根本不屑於理她。只有我,只有我在她身邊。

我喜歡看她明媚地笑,喜歡看她彈鋼琴時貴族的樣子,手指細長,雪白的頸子,還有,她性感的鎖骨。我的一切,與她這樣的相反,青澀而局促,是一朵小小的雛菊——永遠的牛仔褲白襯衣,短髮,白襯衣灰了,上面有暗黃的顏色,可是,我不能穿別的衣服,穿上另外的衣服,就不再是我了。

章小蒲說過我是偏執狂。

是的,也許是。

我喜歡英語老師,便瘋了似的學英語,我不喜歡數學老師,就蹺課到教堂裏聽聖經。

我與章小蒲,一切恰恰相反。她喜歡熱鬧我喜歡清靜,但並不妨礙我和她成為朋友。她炫耀那些男生的情書時,我平靜地看著她,然後扭過臉去,看外面的春天,整個春天,我就是這樣度過的,內心波瀾不驚、不動聲色。

是的,不動聲色。

我喜歡這樣,就像我的母親。

媽媽常常是呆坐在窗前,一坐半天,圍著一條蘇格蘭的大披肩,黑色的長裙子,素白著臉。我的媽媽,多麼像一幅油畫,她總讓我想起《雷雨》中的繁漪來,孤獨而寂寞,是的,自從父親有了外遇以來,母親就這樣了。

介紹一下我的家:父親是一個商人,四十多歲的英俊男人,長相類似周潤發,只不過,比周個子矮一些,還有,看上去非常圓滑。

我的母親,她曾是一個最美麗的戲子。在劇團裏演青衣,程派青衣。在所有的旦角中,程派是最具有憂怨氣質的青衣角色,那時的她,享有城裏「第一程旦」的美譽。

她的表演總是特別到位,因其扮相冷豔,演閨房戲特別令人著迷,似乎天生就具備「怨女」的氣質,那種哀怨是發自內心的,行腔中別有一種惆悵難解的意味,眼神裏蘊涵著一股藏不住的悲涼。

那時的她,真是美麗,隨便一舉手一回眸就讓人心動得很,她穿什麼衣服,劇團裏的姑娘就會立刻追風而至。那時,她是小縣城裏的名人,比那時最紅的劉曉慶還要紅。當年,父親是一個票友,母親演的每一場戲,他都要去捧場。後來,他們結婚,母親生下我和哥哥,胖了老了,母親不再唱戲,只在家裏唱過。她唱得很投入,我知道,她是唱給父親的,父親在家她才唱,父親如果不在家,她從來沉默。

我的哥哥歐陽加禾,正在讀大三,人民大學,父親讓他學經濟管理,可他學了中文。父親想讓哥哥幫他打理生意,可是哥哥說,他不喜歡做生意,他喜歡和文字打交道。

在我十七歲之前,生活是這樣有條不紊地前進著。

但十七歲這一年,一切都改變了。



編按:取自《刺青》第一部之【十七歲.歐陽夕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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