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12-23

1號歹徒◎一百六十個嫌疑犯

2008年3月6日

「姊,你看怎麼樣?」穿著低胸白色婚紗的趙依依奔到邱元元面前,笑顏逐開地轉了個圈,問道:「漂亮嗎?」

「真漂亮!」邱元元讚歎道:「這是李震給你設計的嗎?」

趙依依〈邱元元的雙胞胎妹妹,從母姓〉的未婚夫李震是個服裝設計師。

「是啊,這是A款。還有一套B款明天送來。我覺得這套什麼都好,就是胸口開得太低了,媽媽看到一定覺得太暴露了,不讓我穿。」趙依依低頭看著領口抱怨道。

「老實說,我覺得這套婚紗妙就妙在這裡,你身材好,稍微開低點更漂亮,只要李震覺得沒關係就行了。」邱元元靠在梳妝鏡前,從一包香菸裡抽出一根菸來塞在嘴裡,剛想點上,雙胞胎妹妹趙依依就低喊起來:「你搞什麼?媽媽在家呢!」

「她上午不是去見李震的媽媽了嗎?怎麼還沒走?」邱元元趕緊把菸從嘴裡拿了下來,她看了看腕上的手錶,

「現在是九點,開車過去要三個小時,難道她想在李震家吃飯?」

「改時間了,改在下午兩點了,李震媽媽說要逛百貨公司,讓媽媽陪她挑選婚禮上穿的衣服。」趙依依在鏡前喜滋滋地端詳著自己,忽然問道:「對了,袁之傑來不來參加我的婚禮?」

這個名字讓邱元元的心微微地刺痛了一下。

袁之傑原是她的前男友。

「應該會來,他答應過的。」邱元元有些煩躁地說。

「我說,你們到底是為什麼分的手?」趙依依在鏡子裡觀察著姊姊臉上的表情,小心翼翼地問道。

「他說他找到了他的真愛,就是這樣。也不怪他,其實這些年,我們的關係一直沒什麼大的進展,我反而為他高興。」

「難道是他提出的分手?」趙依依轉過身來,一臉難以置信的表情。

「是的。」

「他認識那個女的多久才跟你分手?他是不是腳踩兩條船?」

「一天。」邱元元說出這兩個字的時候,心裡有些難過,但馬上又替袁之傑辯白道:「這跟時間長短沒關係,關鍵是,他終於找到了對的感覺,他對她有感覺。」

「難道他對你沒感覺?」趙依依沒好氣地問。

「有,不過他喜歡我的時候還很年輕,也許還不夠成熟。別怪他,我一點都不生氣,他對我很坦誠,從一開始就是這樣。老實說,我理解他的選擇,他需要的是個溫柔的女朋友。可我喜歡射擊、跆拳道和飆車,而且我還抽菸,我掙得也比他多,我們的分手是必然的。我很高興是他提出來的。」邱元元聳聳肩,雖然兩人分手,她也傷心過一陣子,但在彷徨了三天後,她最終還是看清了自己的感情。袁之傑離開她,她難過的不是失去了他,而是覺得自尊心受到了傷害。這應該不能算是愛情,她想。所以,現在她決定好好做他的朋友。

「你還喜歡他嗎?」趙依依一邊脫下婚紗,一邊問她。

「依依,我很喜歡他,但也僅僅是喜歡而已,我會去參加他的婚禮,如果他結婚缺錢,我還願意借錢給他,真的。」邱元元把妹妹的婚紗扔到沙發上。

「哦,你是我見過的最大度的前女友了。」趙依依笑道。

「我本來就很瀟灑。我得走了。今天的事好多。」她把口紅、香菸、手機和車鑰匙通通丟進包裡。

「你去哪兒?」

「當然是去上班。今天中午還得見一個員警。」

「員警?什麼事?」趙依依問道。

「可能跟某個案子有關吧?他在電話裡沒具體說。」

「找你是對的,你的節目名字就叫〈疑案追蹤〉,說不定有個兇手是你的熱心聽眾。」趙依依見她往外走,拉住她道:「等等,載我一程,我跟你一起走。」

「怎麼不叫李震來接你?」

「我要給他個驚喜。」趙依依哈哈笑著奔進了裡屋。


廣播電臺樓下的會客室裡,岳程遠遠看見一個身材苗條,穿著褐色毛衣,手裡夾個小巧公事包的年輕女子快步朝他走來,他料想這就是前一天他的手下羅小兵聯繫過的那個電臺女廣播主持人。「走路像風,看人的眼光像釘子,看上去不太好對付。」羅小兵這麼評價只見過一次面的秋河。

「你好,我是秋河。」她風風火火地走到他跟前,跟他握了握手。

「你好,我是岳程,我們通過電話。」

他湊近打量了她一番,皮膚很白,五官分開來都不算出眾,但拼在一起還湊合;就像羅小兵說的,她的目光很銳利,但跟女員警不同,她的目光不會令人想起冷冰冰的手銬、狹小的審訊室或潮濕的監獄,她會令人想起的是牛仔、烈酒、摩托車和夜空中的滑翔翼。有趣的是,她穿得卻很淑女,毛茸茸的褐色毛衣襯得她線條柔和,膚色粉嫩,但他認為這種包裹在時尚外衣下面,若隱若現的鋒芒,才最為引人遐想。

「我知道,剛剛我們主任又跟我說了一遍要好好跟你合作。」她迅速點了點頭,隨後在他面前坐下,他注意到她穿了雙長統靴,靴子上交錯在一起的無數根鞋帶,讓他看得頭暈目眩,他懷疑她是否有耐心綁那麼多鞋帶。

這時候她說:「為什麼我們不在樓上的辦公室見面,卻要在這裡?」她顯然不太高興,這岳程能夠理解,從她十八樓的辦公室到底樓的會客室至少需要五分鐘。

「因為樓上人太多,不方便細談。」岳程解釋道。

她立刻就接受了他的說法。「好吧,請告訴我,我能為你們做些什麼?」她顯然不想浪費時間。

「那我就長話短說,最近我們碰到了一個連環殺手,他自稱1號歹徒,已經殺了二十五個人了。幾天前,他給你們電臺寫來了封信,說他最喜歡聽你在每週六下午五點主持的那檔探案節目。他在信裡提供了一個案子,希望電臺能在3月8日那天播出來,並請他的一個老朋友來做節目來賓,參與猜謎。他說,如果電臺答應他的要求,他將說出一條關於下一個被害人的線索。」岳程仔細觀察秋河的表情,發現她非常感興趣。

但她沒有表示出恐懼和驚訝,也沒有義憤填膺地咒罵兇手,「1號歹徒?名字倒不錯。」她只是像評論電影人物那樣說了一句。

接著,她忽然像吃了大虧似地嚷了起來,「他到底是把信寄給誰的?我怎麼不知道?為什麼不寄給我?就憑這,他也敢說喜歡我的節目?」

她還跟罪犯計較這個!她的表情讓岳程覺得相當有趣。

「他寄到了你們的總編室。」他說。

「總編室?」秋河黑白分明的眼珠左右移動了兩下,「既然他是我那檔節目的熱心聽眾,就該寄給我或者我那檔節目,怎麼會寄給總編室?」

她的這個問題,他倒從沒想過。

「你不覺得奇怪嗎?」秋河問道。

「是有一點,這說明什麼?」他意識到她想表達自己的觀點。

她掏出香菸,塞了一根在嘴裡,接著像他的哥們一樣,把菸盒丟到他面前,他毫不客氣地從裡面抽出了一支。

「你想到了什麼?」他給她點上菸,兩人開始吞雲吐霧起來。

「你知道嗎?其實寄給我們的信雖然我們都會看,但多半到最後都會用碎紙機切成碎片扔掉,即便是1號歹徒那麼有趣的信也不會例外。」她手夾著菸,吸了兩口。

「為什麼?」他注意到,她用了一個詞——有趣。

有趣嗎?難道她不覺得恐怖?

「因為我會認為是哪個瘋子隨手寫來的。我們根本不會用他提供的案子,更不會相信他所說的話。」她注視著他,意味深長地停頓了一下說:「所以,他才會寄給總編室。」

「你想說什麼?」他還沒完全反應過來。

「他了解我們這裡的情況,他知道他的信到我們手裡將會有什麼命運,」她自顧自地一笑,接著又問:「他是寄給總編室某個人呢?還是就直接寄給總編室?」

他不知不覺被她的話題吸引了。「信封上只寫著總編室鄭小優收。」

「鄭小優是總編室的祕書,兩週前因為身體不好請長病假回家去了,現在的祕書不是她。」她蹺起二郎腿,滿不在乎地又深吸了一口菸說:「那個寫信的人,他知道他的信如果寄到總編室就會有人仔細看,知道總編室有祕書專門管收發信,也知道鄭小優這個名字,卻不知道鄭小優已經沒上班了,這說明他不是我們這裡的人,否則怎麼會不知道小優回家休養了呢?但他又確實來過這裡,了解我們這裡的情況。我想來想去,只有一種人符合這三個條件。」

「哪種人?」

「節目來賓。」

他覺得她好像是替他的腦子打開了一扇天窗,頓時精神一振。

「節目來賓怎麼知道鄭小優的名字?總編室跟你們不在一個辦公室吧?」

「門口走廊裡有各科室員工的照片和名字,他上完節目回去,在等電梯的時候就能看到。」

「他怎麼知道鄭小優會認真對待這封信?」他追問道。

「我們可能當著節目來賓的面議論過。鄭小優工作賣力得像頭牛,對什麼都很認真,老總喜歡她,有時候她會仗著自己是總編室的祕書對我們的節目指手畫腳。」秋河好像很看不慣鄭小優。

「那麼你們的節目到目前為止,曾經有過多少個節目來賓?」他預感到這範圍不小。
她似乎馬上就看出了他的憂慮,笑了笑說:

「不多,我們的節目才做了七十六期。」

「每期有幾個節目來賓?」

「兩個節目來賓。一個是法律界或警界的專業人士,另一個是普通節目來賓,歌手、作家、演員、工人、廚師,什麼人都有。」

那就是說有將近一百六十個嫌疑犯了!

他倒抽了一口冷氣。




編按:取自鬼馬星作品迷宮蛛之一號歹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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