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2-04

死刑犯的女人◎停職處分

2008年3月11日

「啊!頭兒!」羅小兵一看見岳程就激動地嚷了起來,他身邊的王東海扯了他一下,他這才意識到自己所在的地方,是不適宜大聲喧嘩的公共場合——餐廳。

岳程以微笑來回應羅小兵的招呼,今天一早,他約了兩個屬下吃早茶,為的是打探消息和安排任務,經過一整夜的休息,他已經恢復了體力。

他知道他的停職通告,今早已經貼在了局裡的佈告欄裡了,但他有把握這兩位屬下仍會聽他的。

「隨便坐。」羅小兵和王東海走到桌前時,他招呼了一聲。

「頭兒,你知不知道你的處分已經在佈告欄裡貼出來了?」一坐下,羅小兵就緊張兮兮地對岳程說。

岳程頷首表示他知道,然後他問:「通告是怎麼寫的?」他想知道那上面有沒有寫明他犯錯誤的原因,這一點至關重要,如果含糊其辭,說明他很快就能起死回生,如果明明白白則表明,他需要蟄伏的時間可能會很長。

「就說你在辦案過程中違反了紀律,經局裡領導討論後,決定給你停職處分。」王東海答道。

岳程很高興,心想:看來李漢江還是挺護著他的。

不過,他知道這種袒護當然也是有理由的。在這種時候,李漢江很需要他這樣的人。從昨晚的情形看,李漢江對舒雲亮非常了解,不僅知道舒雲亮的過去,了解他妻子的背景,還知道舒雲亮現在有個女朋友,知道他晚上十點半以後有可能還在外面〈岳程可以肯定沒看見他給舒雲亮打過電話〉,甚至還知道舒雲亮的女朋友有一輛白色桑塔納。難道他也是在監視舒雲亮?岳程認為這也不是沒可能。

以前他一直認為這兩人的關係很好,因為李漢江習慣事事彙報,而舒雲亮也總是謙虛地聽取李漢江的意見,無論什麼事,兩人都好像有商有量,但昨晚的耳聞目睹,卻讓岳程對以往的印象產生了懷疑。他忽然意識到,以前看到的可能全是假象,其實這兩人一直以來都在明爭暗鬥,只不過兩人都很會演戲而已。而且,他也忽然想到了兩人不和的原因。就在舒雲亮被調來前,局裡曾經盛傳李漢江是副局長位子的第一人選,但結果上面卻從別的地方派來一個空降部隊,這對李漢江來說,一定是個很大的打擊。在這方面,岳程很理解自己的上司。

同時,他也明白舒雲亮為什麼一來就對他特別關照,還特意舉薦他。其實,從深層看,舒雲亮這麼做是一舉兩得,一來是挖李漢江的牆角;二來也是想在一個陌生的地方逐步培養自己的人。對此,李漢江一定也是心知肚明的,就像舒雲亮知道為什麼昨晚李漢江會帶著岳程去他家彙報工作一樣,對方的意圖兩人都看得明明白白,但表面上卻都客客氣氣的,這大概就是所謂的老辣吧!

李漢江一定在時時刻刻等著舒雲亮出錯,昨天的那輛白色桑塔納給他提了個醒,試想如果有人能查明「1號歹徒」就是舒雲亮,那對他來說將是件多大的好事?可是,他又不便自己親力親為,雖然他很想,但這種事很敏感,如查出舒雲亮有事倒也罷了,但如果最後發現他是無辜的怎麼辦?那將會讓他陷入非常尷尬的境地,不僅上面的領導會對他的印象大打折扣,下面人的議論也會把他淹死,所以,在這種時候,他就需要一個馬前卒。他希望有人能替他去當這個「惡人」,而岳程就是他所需要的人。

他想破這個案子,想通過這個案子晉升,而李漢江想利用他扳倒舒雲亮,兩者各有所得。所以岳程認為李漢江會死保他,所謂停職只是做做樣子,他依然可以介入案子的調查,只要不是明目張膽利用局裡的資源就行。當然,他還得向李漢江做彙報。

雖然他知道,上司是在利用他,但是他知道這種利用中有互惠的成分。就像做生意,只要自己有賺,就不該計較對方得利多少,否則,該賺的也可能給搞砸了。

「頭兒,你怎麼回事啊?怎麼昨晚上就你一個人回來?」王東海謹慎地問他。

「你們聽到什麼了嗎?」岳程不答反問。

兩個人同時搖了搖頭。

這時候,服務生送來了岳程點的廣式點心:兩籠燒賣、三份炒腸粉、兩籠蒸餃、一籠叉燒包、一籠湯包,外加三盤菜:豆豉蒸排骨、鳳爪和乳鴿。

「來,來,來,別客氣啊!」岳程熱情地招呼。

兩位人看見有好吃的,都露出了笑容,剛才的緊張氣氛一掃而空。

「頭兒破費了,要是來兩瓶啤酒就更好了。」羅小兵呵呵笑道。

岳程瞥了他一眼,問道:「小兵,你的傢伙回來了吧?」

被他這一提,羅小兵馬上眉開眼笑,他拍了下腰間的槍套說:「對了,頭兒,我還沒謝謝你呢!要不是你幫我拿回來,我還不知道該怎麼辦呢!」他舉起了面前的茶杯,向岳程敬道:「我現在就以茶代酒,謝謝頭兒了。」

岳程也用茶杯跟他碰了個杯。

「嘿,小兵,你要記住,以後可再不能輕敵了。」岳程不失時機地提醒道。

羅小兵不好意思地笑了笑,說:「主要是沒想到他看起來這麼瘞的人,膽子會那麼大。」

「他連人都敢殺,還有什麼事不敢做?」岳程道。

羅小兵嘿嘿笑笑不吱聲。

「頭兒,昨天晚上是怎麼回事?」旁邊的王東海又問一遍。

「這事我跟領導們都商量過了,另有安排,你們就不要問了。你們只要記住一點,我做的所有事都是為了破案。明白了嗎?」

兩位屬下都一副完全不明白的樣子,但還是相繼點了點頭。

「好吧,現在還是跟我說說羅秀娟吧,她的事調查得怎麼樣了?小王,你先說!」

王東海從褲兜裡掏出筆記本,一本正經地報告起來:「羅秀娟隨身攜帶的身分證是真的,就是她本人的。她過去是紡織女工,五年前退休,家庭住址是同豐路823弄7號。這是一條老式巷弄,昨天我跟小鄭一起去過,根據居委會和鄰居的反映,她人緣不好,自從四年前跟她老公離婚後,就沒有正當職業,主要經濟來源是房屋出租。」

「調查過她前夫沒有?他們為什麼離婚?」

「調查過了,她前夫叫朱成軍,今年四十八歲,開了家小吃店,生意還不錯,目前他已經另外組織了家庭。他們離婚的理由是朱成軍有了外遇,他跟一個生意夥伴好上了。羅秀娟脾氣暴躁,又不能生育,所以夫妻倆感情長期不好,經常吵架,這在他們居住的巷弄,幾乎人人都知道。另外,羅秀娟對自己的父母也不太好......」

「來,別光說,先吃一點。」岳程招呼道。

王東海吃了一個蒸餃後,繼續報告:「羅秀娟一結婚就把父母從帶有陽臺的大房間趕到了小房間。父母生病期間,她也很少照顧,總是罵罵咧咧的,有段時間,還故意在父母的房間擺一張麻將桌,經常在那裡通宵打牌。為此,她母親曾經多次到居委會哭訴。後來經居委會幹部的多次勸說,她才把麻將桌搬走。她跟朱成軍吵架打架更是家常便飯,鬧得最凶的一次是,她在巷堂裡,當著大家的面,用一塊磚頭把朱成軍打得頭破血流。」

「呵!潑婦,完全是個潑婦!」羅小兵一邊啃鳳爪,一邊評論道。

王東海吃了兩塊腸粉說:「她父母是七年前,也就是二00一年去世的。」

「兩人在同一年?」

「對,一個死了之後,另一個沒多久就去世了。他們死後,羅秀娟就把小房間租了出去。因為她住的地方是在市中心,所以她根本不愁房客的問題。每個月租金能拿到七、八百元。」

「她臨死前有沒有特別合得來的男人?」岳程問道。

「她沒有固定的男朋友,她離婚後,曾經跟一個男人同居過一陣子,但是很快就分手了,後來她也曾經跟一兩個男房客好像有點曖昧關係,但這也只是鄰居的猜測,她沒有明確過她跟某個男人的關係。我們現在只找到一個男房客,他現在還住在那小房間裡,他說他跟羅秀娟沒有男女關係,只是偶爾跟她一起打打牌而已!」

「她只收男房客嗎?」岳程覺得這女人好像是打著招房客的幌子找情人。

王東海有滋有味地啃起一塊豉汁排骨,聽到他的問題,回答道:「大部分是男房客,她只招過一個女房客,但據說這個女房客住了一段時間後,欠了一堆電話費和水電費後就走了,所以她後來對鄰居說,她今後只招男房客。」

「難道她沒收這女房客的押金?」岳程覺得以羅秀娟的個性,按理說不應該出現沒收押金的情況。

「好像是沒收押金。這個女人是羅秀娟的第一個房客,當時她大概也沒什麼經驗。她後來跟鄰居說,她當時是看這個女人又老實又可憐才讓她住下的,誰知道結果卻被騙了。」王東海一邊吃蒸餃一邊說。

「這個潑婦總算碰到了個更厲害的,呵呵,活該!」羅小兵幸災樂禍地說。

「我也這麼覺得。」王東海笑道。

岳程想,依照羅秀娟的個性,她一定恨死了這個女房客,肯定在鄰居面前罵罵咧咧了好久。

「除了跳舞和搓麻將,她還有什麼其他的愛好?」岳程問道。

「好像就這兩樣。」

「筆跡鑒定出來了嗎?」岳程想到了那張囉裡囉唆的留言。

王東海放下筷子,嚴肅地點了點頭,說道:「出來了。跟前面的信出自同一個人之手,確實就是『1號歹徒』寫的。」

「在那天晚上,有沒有人看到舞廳或現場附近有人在寫信?」

「沒有。」王東海搖搖頭。

也對,在舞廳或現場附近悶頭寫字也未免太明顯了,歹徒先生應該不會那麼笨。但岳程覺得,兇手也不可能在現場打著手電筒寫下那封長篇大論的留言,所以他認為有兩種可能,要麼是兇手事先寫好了大部分內容,動手之後又加了一些死者被殺後的細節,要麼就是兇手殺人後到別的地方把留言寫完,然後再返回現場,丟下信。

如果是第一種可能,那就是說,兇手在殺人前就已經知道羅秀娟的頭髮顏色和腰帶上有個蘋果的細節了,那很可能說明兇手並非隨機尋找受害人,而是他認識被害人。

發生兇殺案的地點是一條非常冷僻的小巷——被歹徒先生稱為「死巷」,深更半夜,一般人不會到那兒去,除非是......除非是情人約會。那麼會不會,羅秀娟本來就是去那條小巷跟某人約會的呢?他想起了羅秀娟被害時的穿著,嫩黃色花邊連衣裙,白色高跟鞋。這個年紀的女人穿嫩黃色的連衣裙,怎麼都覺得有點誇張。

那麼換成第二種可能呢?兇手在舞廳捕捉到羅秀娟這個目標後,尾隨其離開舞廳,將其誘騙至小巷,殺人後迅速離開現場,在別的地方寫下便條,然後再度返回凶案現場,扔下紙條。看得出來,羅秀娟如此打扮去舞廳,原本就是為了吸引異性,所以如果有個男人上前搭訕,她一定不會抗拒,如果有人約她到小巷去親熱,她應該也不會拒絕。

「1號歹徒」的留條,雖然筆跡幼稚,但全文工整乾淨,沒有塗抹的痕跡,這大致可以說明:一、歹徒先生希望警方能看明白他在寫些什麼;二、他寫留言的時候,並不匆忙,是在一個安靜並對他來說非常安全的地方寫的。也許他還回過家!岳程驀地想到。

「『110』是幾點接到的報案電話?」

「大概是凌晨四點剛過一點,四點一刻。」

報案很晚,羅秀娟是夜裡十一點至一點被殺的。

「是誰報的案?」他隨口問道。

「一個清潔工。」王東海道。

「你們跟這個人接觸過嗎?」

「沒有。」

「他用公用電話報的案?」

「是的。」

岳程想了想,道:「小王,在那個時間,是誰負責清掃那個路段,我想找這個清潔工談談。」

「好的。我儘快去辦。」王東海把他的指示記錄了下來。

「小王,不好意思,讓你飯都沒吃好。」岳程笑著說,隨後把臉轉向了羅小兵,他知道羅小兵和另一個屬下,正負責調查昨天剛剛發生的金小慧謀殺案。

「頭兒,你想知道什麼?」羅小兵把筷子放下了。

「金小慧的案子現在調查到哪裡了?」岳程問道。

「我們現在只知道她是A銀行的職員,未婚,父母都健在。」

「她是不是還有個弟弟?」

羅小兵也掏出了筆記本,岳程朝本子上瞄了一眼,發現上面亂七八糟地寫了一大堆,他真佩服羅小兵能看得明白。

「對,她是有個弟弟,不過二00二年在監獄裡自殺了。」羅小兵道。

「他是因為什麼坐的牢?」岳程夾了個蒸餃。

「盜竊學校財物,案發的時候,他弟弟是個在校大學生。」

看來,金小慧對陸勁說的關於自己弟弟的事,基本屬實。

「她有沒有男朋友?」他繼續問道。

「據她的父母說,是有一個男朋友,但就在金小慧被殺的前一個星期,她跟父母說,她要跟這個男人分手。」

「什麼原因?」

「她沒說。」

「她跟父母住在一起嗎?」

「她一個人在外面租房子住。她父母家房子很小,是D區的老城區,屬於舊區改造範圍,瓦斯和衛生設備一樣都沒有。」羅小兵咬了一口燒賣。

「案發前她有沒有跟父母說過些什麼?」

「她給父母打過一個電話,說要到外面散散心。她父母問她跟誰一起去,她說跟朋友一起,但她沒說是哪個朋友,她的父母也沒問,就讓她路上小心點。」

「她是幾號離開S市的?」

「是3月9日,鄰居說她是上午提著箱子離開的。」羅小兵說。

「有沒有車來接她?或者,她自己有沒有車?」

「這還沒來得及查。」

「那麼,鄰居有沒有看見過她的男朋友?」

羅小兵又搖了搖頭,「這也還沒來得及查,我們到現在為止,只去過她的單位和她父母家。」

「不錯,不錯,小兵,效率已經很高了,案子畢竟只發生一天而已。」岳程馬上鼓勵道。

羅小兵呵呵笑了,指了指岳程對王東海說道:「頭兒最喜歡開玩笑了。」

「他父母還說了些什麼,金小慧有沒有帶她的男朋友去見過家長?」

「還沒有,金小慧只是說,到時候就能看見了。她這個男朋友好像還挺神祕的,不過據她父母說,有個鄰居曾看見她跟一個男人在思南路喝咖啡,那個鄰居跟金小慧的父母說,對方是個中年人,好像滿有風度的,穿得很講究,還說當時金小慧在哭。」

在哭?有意思。

「還有什麼?」岳程問道。

「按照慣例,調查了下她的財務情況,她的存款是二十二萬元,另外有市值十萬元左右的有價證券。但是在被殺前一個星期左右,她一次從銀行提走了十五萬元現金。」

岳程吃了一驚,忙問:「這些錢都用在哪兒了?」

「我們問過她父母,他們也不知道。」

「你們還沒對金小慧家進行搜查是不是?」

「對,下午去。」

「好,去的時候,留意一下有沒有備忘錄、信件、日記和借條。」岳程叮囑道。

「沒問題,你就放心吧,頭兒。」羅小兵拍拍本子,笑著說:「我一有消息就告訴你。」

「行。」岳程滿意地點點頭,這時,他又想到了羅秀娟的財務情況,於是轉頭問王東海,「羅秀娟的遺產由誰繼承?」

「她的表妹。這是她唯一的親屬。」

「羅秀娟有多少遺產?」

「她的銀行存款很少,只有一萬多塊。但那間房子很值錢,按現在的市價大概值一百多萬。她的表妹情況跟她很相似,也是退休的紡織女工,也離了婚,所不同的是,她的表妹還帶一個上初中的孩子。兩人關係不錯。對了,在羅秀娟被害時,這個表妹被證明在家給孩子復習功課,有不在場的證明。」

王東海說得很全面。

「把這個表妹的聯繫方式給我。」岳程道,他不打算放過任何一個潛在的知情人。

王東海重新拿出記事本,翻到了岳程需要的那一頁。

「她跟羅秀娟住得很近,在同一條路上,地址是同豐路827弄39號。」

岳程迅速記下了這個地址。

「好吧,最後我要問一下,童雨的事查得怎麼樣了?」他問羅小兵。

「這個啊,頭兒,我早就查到了,正等著你問呢!」羅小兵好像也想表現一下自己,他翻開本子,說道:「我查過了,本市一共有四個童雨。如果你說的那個童雨一九九九年進入精神病院時是十八歲的話,那麼算下來她應該是1981年出生的。本市1981年出生的童雨只有一個,但她在2001年12月5日自殺了。」

「死了?」岳程大吃一驚。

「是的。」

童雨是2001年8月離開精神病院的,如此說來,她出院僅四個月就死了。





編按:取自鬼馬星作品迷宮蛛之死刑犯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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